查看原文
其他

专偷电瓶?山南警方让你无处可逃

2016-12-21 政治部宣教科 山南公安

 

只要能够不劳而获,蟊贼真是无孔不入,年底了,大家一定注意防贼,他们在加油赚钱回家过年。山南警方目前就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电瓶车电瓶倒卖的犯罪嫌疑人。

今年9月以来,在泽当镇三湘大道、泽当大道等距离市中心偏远地段连续发生多起吊车、洒水车、装卸机等各类车辆电瓶被盗案,虽然每一起案件的案值都不大,但件件涉及民生,社会影响恶劣,群众反响强烈。山南警方以深入开展打击“盗抢骗”专项行动为契机,多措并举、主动出击,通过深度研判,成功侦破该案。

在山南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的大力支持下,乃东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,民警通过走访调查、分析大量视频监控资料,综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规律、作案手段等信息,初步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,同时经分析研判,确定该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范围遍布拉萨、山南两市,初步串并案件45起。

12月6日,乃东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电瓶被盗的受害人报案,刑侦大队民警分赴各个案发地点,搜集线索和证据。通过紧张的工作,终于追踪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及作案用车辆。在连续48小时的跟踪布控、蹲守伏击后,办案民警在拉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,追回各类被盗电瓶35个,打掉销赃窝点1个,起获涉案车辆1台。

犯罪嫌疑人交代,有50多万的银行贷款和10多万的外债无力偿还,看到拉萨的机械车辆电瓶几乎都上了锁,而山南的机械车辆电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,心生歹念,企图通过盗窃电瓶转手变卖折现,来偿还债务,谁曾想,短短两月便锒铛入狱。犯罪嫌疑人交代,自2016年9月起,在山南、拉萨两地作案45起,盗窃电瓶共93个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
此案中,电瓶的被盗时间、地点很有规律性,均集中在人员稀少的郊区,夜间或凌晨是电瓶丢失的高发时段,为此,警方提醒市民,要加强对所属车辆电瓶的保管,且个人财物在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时候,不要因损失小怕麻烦而不向公安机关报警,这样做,不仅不利于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,同时也会助涨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,公民在自身财产遭受损失时,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讲明情况,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有利条件,早日挽回自己的损失。


相关法律:

概念: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9条,盗窃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盗取少量公私财物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。

‍‍‍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,保护公民财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先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:

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

更多新闻:



山南市公安机关县局长培训班在湖南省警官学院圆满举办

冬季宣传讲“四防” 三项举措促平安

[关注]西藏自治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





投稿邮箱:3121369267@qq.com

 编辑:安   莎

 审核:古鹏飞

         山南公安      在您身边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